【派錢4000蚊】派錢4000元申請表格今起下載 必備3份證明文件【內附下載連結】
發布時間: 2019/01/21 12:46
最後更新: 2019/01/2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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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更新!因申請方式擾民,當局已放寬申請方式,詳見報導【派錢4000蚊】申請程序擾民港府放寬 郵費不足無住址證明也接受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2018至19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推出「關愛共享計劃」,向合資格市民派發4000元,申請表格今起(1月21日)可以在計劃的專頁下載,或者到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或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職津處)索取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今起已上載至「關愛共享計劃」的網站,市民可自行下載,按此點擊。政府提醒市民,計劃將在2019年2月1日起接受申請,截止時間為2019年4月30日。
申請者要提交3份證明文件
申請者要同時提交3份證明文件,包括香港身份證副本、在提交申請日期前3個月內發出/生效的住址證明文件副本,以及顯示申請人為帳戶持有人及列有帳戶號碼的銀行存摺首頁、提款卡或銀行月結單等的副本。
認可住址證明文件包括水費單、徵收差餉通知單、電費單、煤氣費單、銀行月結單、信用卡帳單或電話費帳單等。
年滿18歲人士如沒有個人名下的住址證明,要使用父母名下的住宅證明,則要同時提供出世紙副本;至於沒有銀行戶口者,則要到職津處取現金支票。
你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任何人士如符合以下資格,可根據計劃申領4,000元:
(1)年滿18歲
(2)持香港身分證(包括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或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也不包括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
(3)通常居住在香港(包括暫時離開香港而在合理預期情況下會返回香港居住的人士,例如因出差、留學或求醫而離港的香港居民,但不包括已移居海外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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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沒有受惠於2018/2019年度《財政預算案》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發放的額外兩個月款項
(5)毋須繳交2017/20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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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香港沒有物業
任何人士如符合上文(1)至(5)項資格,但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作自住用途,而所得的2018至一19年度差餉寬減額,少於4,000元,則可申領4,000元扣除差餉寬減後的餘額。
至於在香港擁有一所物業,而該物業並非用作自住用途,或在香港擁有超過一所物業的人士,則不符合計劃的申請資格。
符合上文(1)至(4)項資格,但須繳交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的人士:
-如在香港沒有物業,而所得的2017/20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少於4000元,可申領4000元扣除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後的餘額
-如在香港只擁有一所物業作自住用途,而所得的2017/20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和2018至2019年度差餉寬減額合計少於4000元,可申領4000元扣除差餉寬減,及薪俸稅稅款寬減額後的餘額。